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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姓氏社会组织的发展,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http://nszp.cc   2014年12月5日

郑杭生  聂振强

    本文围绕当下姓氏社会组织的发展趋势,将逐渐形成社会“新阶层”的动向,认同姓氏文化在历史长河中的社会属性作用,结合进一步加强和深化关于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理论与实践问题的研究,加强和深化关于当代中国政党制度和政党政治的研究,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
    关注姓氏社会组织的发展,挖掘姓氏文化中的积极因素,同时赋予姓氏文化新时代主流价值观,发挥姓氏团体的作用,共同打造和丰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体系,为从理论上进一步深入探讨当代中国政党制度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
    一、姓氏文化、姓氏社会组织的形成与发展方式及特征
    华夏姓氏源远流长,炎黄子孙“百家姓”广为流传,姓氏在历史上是血缘的标志,家族的徽章,表现了门弟思想、宗法观念。搜集姓氏家谱族谱加以研究,可以知道人类社会发展的规律,为人文地理、聚落地理提供宝贵的资料。“家谱、方志、正史”构成中华民族历史大厦的三大支柱,是民族融合的表征,是民族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国文化遗产中珍贵的一部分。
    姓氏,在现代汉语中是一个词,是姓与氏的合称,是表明家族的词。在古代,姓和氏是有区别的,姓起源于远古氏族公社时期,氏族是以血缘关系组成的群体,称氏族部落,一个氏族部落的成员都出自一个母亲祖先,姓就是代表有共同血缘关系的部落名称。由于姓氏的大量出现,姓氏之学也应运而生。中华民族是古老的民族,有悠久而灿烂的历史文化,中国历史上出现过的姓氏有10000多个,至今仍在使用的有3000多个,姓氏是中华文化的组成部分,可称谓姓氏文化。
    长期以来,姓氏宗亲组织不断形成不断发展,尤其是地方省市及乡村中的“宗亲会”、“祖宗嗣堂”(包括祖坟)等广为存在,逢年过节,祖宗祭日都要隆重庆典。乡镇中的“族长”威望和影响力很高,甚至有的决策力高于乡镇领导干部,不同姓氏家族为各自利益而发生矛盾冲突也时有发生。改革开放以来,农民进城务工队伍不断增大,随之宗亲、老乡之间的关系发展迅速,城市中出现了各类形式的“民间组织”,目前对姓氏宗亲团体民间组织这方面的法规尚不完善,政府相关部门管理不力,服务也无从入手。
    中华姓氏文化悠久绵长,内涵极为丰富,是中华民族优秀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纵观五千年的中华文明史,不管换了多少朝代,改了多少年号,中国人的姓氏一直延续着,也从未间断过。老祖宗创建的华夏灿烂的文化,至今后人仍享其恩泽。后人追记祖德,把传承姓氏文化和弘扬中华民族文化融合一起,做一件上对得起祖宗、下有利于国家、家族家庭、民众之事。时逢当今盛世,国家强大、民安世宁,各民族各姓氏互相团结,开阔了一个前所未有的姓氏文化大发展的新局面。
    华人的儒家文化是世界上最先进的文化,尤为统治者所喜爱。它能教化人们如何去尊重统治者,而不是动不动就游行、示威,不向统治者要人权、不搞弹劾,家族受儒家文化的“忠君爱国”思想影响很深。儒家文化是有哲学精神的,是唯物的,华人因此而大多不奉信鬼神,华人有“衣锦还乡”之举,这是一个共性的问题。华人是可以加速对世界进行同化的,海外华人区的家族要与祖国家族达成共识与互动,由家族来操作,有意识有计划地灌输儒家文化,走向华人化。
    姓氏宗亲团体组织形成及其发展态势。中华民族的基本单元是姓氏家族组成,炎黄子孙几千年来上敬祖宗,下泽后裔,扩大联亲,溯本家谱,昭示后人。这在全世界人类发展史上具有独特的地位,是中华民族数千年繁衍的珍贵人文、历史、地理“遗产”。从伏羲开始,中国姓氏就开始了漫长的发展史记,研究中国姓氏的形成发展与变迁,倡导海内外中华民族的团结。中华民族由宗族的团结扩充到国家民族的大团结,这是中国人才有的良好传统观念,应妥加运用。姓氏团体组织具有“纽带性、向心性、两重性、现实性”的特征,研究姓氏文化的形成与发展,对于人口学、社会学、经济学、历史学、民族学、教育学、人物传记及地方史料,在其学术研究方面,有着极其重要的现实与历史价值,对于社会繁荣昌盛,对于道德传统教育都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
    中华民族历来以炎黄子孙自居,把炎、黄二帝作为共同的人文始祖和精神偶像。无论是偏处一偶的少数民族,还是飘零异域的华裔侨胞,时时处处都流传着炎黄二帝的传说,人人都以炎黄子孙为荣。这种以血缘、姓氏为传承纽带,对共同祖先形象的塑造,对民族渊源的追述,构成了中华文化多元一体化和连续传承性的认同基石,它是增强中华民族凝聚力、向心力的桥梁纽带,也是当今海内外炎黄子孙寻根问祖的重要依据②。
    姓氏宗亲组织的社会属性,具有纽带性、向心性的特性,将不断发展壮大。宗族是中国历史上最长久发展形成的一种根植于中国文化传统的社会关系形态,它不会被人为地以简单的方法“消灭”掉。宗族活动表现了人们对自身历史感、归属感、道德感和责任感的追求,需要予以尊重。纵观六千年的中华文明史,不管换了多少朝代,改了多少年号,中国人的姓氏一直延续着,从未间断过。
    姓氏宗亲(宗族)组织及活动可以分为传统宗族型、松散宗族型、向现代社会俱乐部三种类型。其活动特点可以概括为五条:一是出现在一些地区并有所流行,但缺乏全国的普遍性;二是社会团体性质的,也有因宗亲血缘关系偶尔的活动;三是文化活动增强,由篡修家谱发展到研究宗族文化及标志,与地方史研究开始结合;四是女性开始以个人本位出现于宗族活动中;五是变动性,向着现代社团方向转变。 
    汉民族是由无数家族组成的,新中国成立后,家族组织被取缔。虽旧家族有太多封建糟粕,但也有积极的一面,如互帮、助学、尊老爱幼、道德礼义等。家族在今天的作用特别在农村是不容忽视的。农民很需要有一个类如“农民协会”那样的组织,帮助他们形成合力闯市场。家族利用其全球同姓的亲和力,能很快建立面向全球的信息搜集与商品销售网络;家族具有县乡政府所不具备的招商引资功能,他通过“寻根文化”,能把远在海外、他乡的同姓老板和财团吸引到小山村来。    
    二、姓氏家族是社会德治的主体,有利于完善国家治理体系的形成
    国家治理体系的形成和治理能力的提高,姓氏家族能起到“德治”的作用。几千年来,中国社会政治模式都是“国管法治,家管德治”,那就是靠姓氏家族来振兴德治。在旧中国,因为有家族管德治,男人做贼与女人偷汉,不说当事人永世不得翻身,就连“六亲都有蒙羞的耻辱感”。当下贪官污吏、男盗女娼,无以为耻,甚至都笑贫不笑娼了,说明姓氏宗亲家族中的德治建设还有着积极一面。随着改革开放,搞活市场经济,个人的利益作用膨胀了,所以,整个社会也就逐渐缺少了道德!我们中国现在要弘扬儒家文化,姓氏家族能推进民族融合,能为构建和谐社会起到推动作用。
    家族主要以姓氏为标记的同血同缘群居群体,它的显著特点是日常运行以儒家思想为指导,并充当儒家文化的重要传播者。它通过长辈的约定成俗和对晚辈的不断教化,使个人和整个群体的思想、行为、习惯,万变不离儒家文化其宗。
    家族主要指的汉民族中以姓氏为标记的同血同缘群居群体。它的显著特点是日常运行以儒家思想为指导,并充当儒家文化的重要传播者。它通过长辈的约定成俗和对晚辈的不断教化,使个人和整个群体的思想、行为、习惯,万变不离儒家文化其宗。在中国数千年的文明中,家族是作出过重要贡献的。比如凝聚人心、礼貌待人、尊老爱幼、规范同胞行为、助学及扶贫帮困等等,直接培养人才与社会稳定。
    中国要做一个道德大国,那首先应该是德治无处不在,人们只有整天受到德的诫勉,才会时刻遵守社会秩序和规范。道德力是和谐社会的基石,既是维国之力、兴邦之力、安民之力,同时也是成功之力、共生之力。“道德力”是以人的高尚的道德品质、崇高的人格、美和善的道德行为吸引、感召、影响社会其他成员的一种能力。道德感召力又是化解社会矛盾甚至国际矛盾的润滑剂,所以,从道德角度而言,中国要的不是禁止而是大力恢复、引导和加强姓氏宗亲家族组织的管理模式。
    实现国家治理体系的形成和治理能力的提高,在我们传统的家谱中都有体现。在传统的家谱中,往往有家规、家训和家风的内容。所谓家规是指一个家庭所规定的行为规范,一般是由一个家族所遗传下来的教育规范后代子孙的准则,也叫家法;所谓家训是指对子孙立身处世、持家治业的教诲,是做人做人的道德标准,违背家训,就会遭受道德的谴责。它在中国历史上对个人的修身、齐家发挥着重要的作用。著名的如颜氏家训、朱子家训、曾国藩家训,等等;所谓家风是指一个家庭或家族的传统风尚,当一个家庭的家规、家训形成家庭的公众行为习惯即构成了家风,家风也就是一个家庭或一个家族的家文化。
    利用家族的影响力能强化农村的管理。农民中真正了解“民主”的只是少数人。相反,因受儒家文化的世代影响,人们对“做官”与“中央集权”体制,有着共同的渴望与崇拜。也就是所谓的“官本位”意识。家族几千年来教育新生代的安身立命之道是“读书做官”,并有“办学”和“立牌坊”等培养和激励做官的机制。让人们在长期的社会生活中,表现出高尚道德品质及崇高的道德人格,引起人们对他的信任、赞誉、钦佩。
    姓氏文化是中华文化中最具特色的民族文化,中国人一直有尊祖敬宗、报本反始的文化传统,我们要充分研究挖掘姓氏文化丰富的文化内涵,要创新宣传传播方式,着力打造融通中外的新概念新范畴新表述,讲好中国故事,传播好中国声音,让世人从姓氏文化中,认识中国的特色,感受中国的特色,从而坚定我们的文化自信和道路自信。
    三、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加强对姓氏宗亲组织、网站的管理和服务
    姓氏宗亲组织是中国的特色,既有积极的一面,也有消极的一面,利弊兼有,正负均在。我们应该采取既克服又发展,有扬有弃的态度来对待。在今天的政治生态下,要实现这一转变还要经过一段长时间的过程。
    目前,中国大陆大多姓氏宗亲组织都未取得合法登记地位而开展活动,相当一部分在香港登记,组织机构、人员在香港登记备案,缴纳年检费。基本不在当地“落地”备案,而使当地政府无从掌握姓氏宗亲组织信息数据。成了不合法的“公开”,公开的“不合法”的尴尬局面。很多学者已经提出了法律环境制约民间社团组织发展的瓶颈。我国政府现对民间社团、非营利组织的法律依据主要有《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基金会管理条例》等。按规定,成立民间组织先要有业务主部门,方可向民政部门申请,因此从“入口”就限制了姓氏宗亲组织的成立。在执法、监督方面,因为源头的不明和堵塞,导致民政部门对一些姓氏宗亲组织(多数为未经法律程序成立并且开展活动的姓氏宗亲组织)失去监管。而一些姓氏宗亲组织因为不具备法律意义上的成立条件,因此不向相关部门进行备案而自行开展活动,导致大部分的姓氏宗亲组织脱离法律的监管。
    姓氏宗亲团体在互联网开设网站呈现“多、杂、乱”等现象,由于相关法律缺失,造成国内姓氏宗亲组织合法化受阻,网站也处于无序状态,宗亲网站的管理有待创新。就目前现况,宗亲网站的运行要有“文化部门监管理内容、工商部门发放许可证、公安部门进行网站登记、通信管理局网备案审批、民政部门进行监督”等等。实际上,这些管理部门各管各的,对于宗亲网在互联网的全貌了解不够,重视不够,管理多头,没有一个统一管理部门。因此,在新的互联网形势下,要理顺管理体制,完善审核法规流程,不断摸索出一套切实有效的管理办法。引导姓氏团体组织发展及其应策。
    1、要从姓氏文化的“历史学研究”向姓氏团体组织(社会新阶层)的“社会学研究”过渡。目前国家还没有一个对“姓氏文化”、“姓氏宗亲文化”(宗亲,指姓氏团体组织)学术研究的专门工作机构,建议国家有关部门加强对“姓氏文化学”、“姓氏社会学”的专业系统研究,尽快成立相应研究工作机构。
    2、以民主党派、国家团体、行业协会为主扩大海外姓氏宗亲会联谊范围,拓宽统战工作新渠道。
    3、举办国家级的中华姓氏专题活动,如论坛、会展、节庆纪念、影视、图书出版等活动,制定实施方案。通过“姓氏团体”组织的作用,做成为香港“双普选”的“好抓手”。
    4、尽快逐步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实施“姓氏宗亲团体豋记条例”、“姓氏宗亲团体管理办法”,加强政府部门的管理职能,完善服务体系。

    作者:郑杭生,中国人民大学社会学理论与方法研究中心主任、社会学一级教授、博士生导师,教育部人文社会指导委员会主任、学科帯头人,社会运行学开创人,中国人民大学原副校长、中国社会学会名誉会长,河南省郑文化研究院院长。
    聂振强,中国农工民主党中央联络委委员、农工党中央《姓氏宗亲文化发展在统一战线服务社会主义文化建设中的应策研究》课题组组长,农工党北京市委理论研究基地专家,河南省郑文化研究院副院长。主任记者(副教授级),主要研究方向:政党政治、参政党在执政党执政能力建设中的监督作用研究、姓氏宗亲文化等。     
    手机;13801201520   邮箱:nzq402@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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