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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议“大槐树”
http://nszp.cc   2012年3月13日

本文作者:聂训斌

    我并非质疑各种传说故事,闲来无事听听倒也罢了。有些故事神乎其神全当博人一乐的笑资。但洪洞大槐树的故事牵连到寻根问祖的时代背景,就感觉不仅仅是故事了。演变成了严肃而又荒唐的事实了。
    在中国的历史上大的迁民有五次。一是、永嘉之乱,中原汉族下江南、湖南、湖北。二是、安史之乱,河南、河北、陕西的汉族居民下江淮,入四川。三是、靖康之耻,中原居民大规模南迁。四是、清朝湖广填川。这四次迁移,对于今天的安徽、湖北、江西、四川保留完善的族谱是有很大的因果。因为避开了好多水灾、蝗害、战争、饥荒。五是、明初从山西南部向河南、河北、山东、安徽、江苏等共计18个省区的大规模移民。
    1368年,当朱元璋君临天下的时候,曾经沃野千里,人文荟萃的中原大地早已残破不堪。此外,元末农民战争中,关中、两淮、湖广等地屡遭战乱,人口损失甚巨,社会经济陷于萧条。
    不过,当元末中原地区饱受荒疫兵乱之时,山西却是另外一种景象。由于地处高原,加上中原地区的各种灾疫与战乱很少波及山西。自元末至明初,山西大部地区都没有发生大的水旱虫灾,除(1303年地震外),风调雨顺,连年丰收,同邻省相比社会安定,经济繁荣,人丁兴旺。洪武十四年,河南人口是189.1万,河北人口是189.3万,而山西人口为403.04万,比河南河北两省人口总和还多出25万。
    明代初年,当政权回到汉族人手中,并恢复了对中原地区的统治和支配权。自然要对对中原地区地广人少的情形加以调整,朱元璋采取休养生息的重农务本政策,就显得尤其重要。大举迁民到他的老家凤阳就是例证。明朝政府移民垦荒的原则是把农民从窄乡移到宽县,从人多田少的地方迁移到地广人稀的地方。曾有规定,对北方郡县荒芜田地,召乡民无田者移民垦辟,每户给十五亩,又给2亩菜地,皆免3年租税。朱元璋还设置司农司于河南,专管移民垦田之事,在这以前已下今,凡州、县农民开荒及移民开荒,都归垦荒人所有,作为永业,还责成地方官散发耕牛种籽,使移民、流民能定居附籍,具备从事农业生产的条件.迁民前后历尽50余年,如果单靠欺骗、捆押也是难以令人信服的。背井离乡对何人、对古今来说都是凄凉的,也是无奈的。过去是为了生存,今天过多的是强调发展。
    关于明朝平阳府洪洞县”大槐树”的移民,在我国(记传体、编年体、纪事本末体)三大史书体裁中都没有记载!仅有从山西平阳府移民的记载,但从明朝移民分布的18个省(市)(河南、山东、安徽、河北、江苏、北京、天津、陕西、甘肃、宁夏、湖北、湖南、广西、内蒙、山西及东三省)自民国以来纂修的大量省志、县志中均有明确的记载?这些省志、县志还大多参照民间谱牒。纠结的事实就是,未见诸史,惟见于谱牒。这互相是不是有矛盾?
    我家族谱根据碑志铭文(墓碑在丰县聂庄)记载:“迁始祖讳应瑞公,字凤岗。行二。明末清初游学丰县。代为礼部儒官,后建立聂庄。讳应瑞公,世居山西平阳府翼城县。其五世祖讳宣公在山东东昌府为判官。一再传至时间为明中叶至万历末年回晋。”碑立于清朝康熙乙酉年(1685),是我三世祖毓秀撰立。“其五世祖讳宣公”?不知是依三世祖称呼,还是依一世祖称呼?明中叶1506年—1566年中间。万历末为1620年左右。这个时间段里一百一十余年。“回晋”?回翼城还是山西其他地方不详?且待考!往前在推断,在山西翼城或山西至少还有五世祖至一世祖,按传承年代间隔25—30年计算,跨度一百年历史。就能追溯到明洪武年初。从翼城县志里可以找到答案。因为平阳府的称谓是在1369年明洪武二年确立。“大槐树”移民是从洪武元年(1368)开始,到永乐十五年(1417)结束,历三朝计50年。老祖先因何没随大潮迁移?明代初移民多以无田户、人多田少户、军改民户、罪犯释放户为主。后来政府又制定了条律,规定:三口之家留一,六口之家留二,八口之家留三。还规定,同姓同宗着不得同迁一地,不得更姓易名等。可见当时聂氏先祖家境,地位优越或者家族庞大。明中叶“宣公为山东东昌府判官。”明代实行异地任官,洪武年间“定南北更调之制,南人官北,北人官南”。后虽不限南北,但“自学官外,不得官本省。”判官在明代职位相当于七品官职。异地为官,也在情理范畴。《大政记》载:洪武十七年(公元1384年)八月,“诏州民户不满三千者皆改为县。”此外,全国尚有234个州。每州设知州一人(从五品),掌一州之政令,同知(从六品),判官无定员(从七品),视其州事之繁简以供其职。凡面积不到30平方里的州,又无属县,不设同知、判官。有属县的,不设同知而置判官。州之属吏还有吏目一人(从九品)。在地方志中的撰写中,知府任主修挂职外,一般都是交与通判、主薄、县丞、典史、判官、或地方上的儒官、儒生兼修。从这点看,宣公为明代判官和应瑞公代为清礼部儒官,虽都为闲官,也显示出书香门第,先祖都是饱读诗书,精通文墨。谱牒家事理应周全,怎奈后辈保管欠妥,黄水损毁。心存愧疚。幸有墓碑为证,昭穆可分。寻根有据。
    明朝东昌府辖3州15县。3州是:临清州(今山东临清),辖丘县(今河北丘县东南)、馆陶县(今山东馆陶东北);高唐州(今山东高唐),辖恩县(今山东平原西南)、夏津县(今山东夏津)、武城县(今山东武城);濮州(今河南濮阳东北),辖范县(今河南范县西南)、观城县(今河南清丰东北)、朝城县(今河南南乐东);聊城县(今山东东昌)、堂邑县(今山东东昌西北)、博平县(今山东茌平西)、茌平县(今山东茌平)、莘县(今山东莘县)、清平县(今山东高唐西南)、冠县(今山东冠县)。明中叶宣公一再传至万历末年回晋。这百年几代先人足迹留在山东、河北、河南。使得后人寻亲宣公的范围扩大眼界宽泛。大明崇祯十七年1644至1667年,《辽东招民开垦条例》23年间“鲁民移民东北者甚多”。咸丰十年(1860年)正式开禁放垦。更多的山东人闯关东。同宗是否加入清移民大潮也当考证?
    关于明初大移民,根据《明史》、《明实录》的记载,按当时的行政区划,
    太原府辖:六州二十二县;平定州:乐平县;忻州:定襄县;苛岚州:岚县、兴县;代州:五台县、繁峙县、谆县;保德州;石州:宁乡县。阳曲县、太原县、榆次县、太谷县、祁县、徐沟县、清源县、交城县、文水县、寿阳县、临县、盂县、静乐县、河曲县。
    平阳府辖:六州二十九县:蒲州:临晋县、荣河县、猗氏县、万泉县、河律县;解州:安邑县、夏县、闻喜县、平陆县、芮城县;绛州:稷山县、绛县、垣曲县;霍州:灵石县;吉州:乡宁县、隰州:大宁县、石楼县、水和县。临汾县、襄陵县、洪洞县、翼城县、浮山县、赵城县、太平县、岳阳县、曲沃县、汾西县;蒲县。
泽州辖四县:高平县、阳城县、陵川县、沁水县。
    潞州辖六县:长子县、屯留县、襄垣县、潞城县、壶关县、黎城县。
    辽州辖二县:榆社县、和顺县。
    沁州辖二县:沁源县、武乡县。
    汾州辖三县:孝义县、平遥县、介休县。
    从现在看,迁出地应是临汾、运城、晋中等地区,太原、长治和晋城等市。可见当时在山西组织迁民的地区是相当大的,除雁北地区外,几乎包括了整个山西中南部。
    “这些地区的迁民临行前,大部分人在洪洞大槐树下,办理迁移手续,领取户部颁发的迁移证明,叙旧告别,然后各奔去处”?这也不符合就近迁移的规律。山西其他地方难道绕行几百甚至上千里路。2009年一则新闻报道甘肃高台县发掘一块1637年的明代王氏墓碑。祖籍为山西汾州孝义县尚义坊。也是甘肃首次发现明代移民墓碑。本来无可非议,记者最后加了一句“从而为“大槐树”找到了有说服力的佐证。”距离永乐十五年都220年了,还扯得上“大槐树”。而且碑文把原籍都说的又具体又详细。和洪洞牵扯不上啊!在地理位置上,孝义到甘肃高台,没必要迂回到洪洞县来回折腾。
    大量山西移民到达迁居地后,在当地官员的监督下,以屯、营为基本单位定居下来。为帮助他们尽快恢复生产,政府给予了很多优惠政策:政府向他们免费提供农具、种子和耕牛,减免赋税,耕地由政府根据人口的数量统一划拨。基本上每个迁民的村庄都有一块记载签名的碑。河南涉县就是今天的河南卫辉市博物馆放就保存完好刻有明代迁民名字的石碑,当时里加制按户分,几户为一甲。这种碑文破坏最大的就是建国后,大修水利建设,有的掩埋,有的损坏。说不定哪天重见天日,清白世间。明代移民有两大类型。一是明初政府组织的人口迁徙;二是人民自发流移。这也看出不用“押着、绑着”主动迁移的也占一部分。和传说的故事恰恰相反。在后来的苛捐杂税名目繁多,即使正规移民也弃田另谋出路。也反映统治阶级压迫人民的伎俩,古今都如此。每个朝代都是开端实话,中间谎话,最后无耻到瞎话,直至灭亡。
    这是有关流民、逃民的记录。
    景泰三年五月庚戌各处逃民辗转亡徙,所至成聚,其在河南、湖广、凤阳者尤甚。《明英宗实录》卷216
    天顺四年八月丁卯广东韶州等府逃民以万计。《明英宗实录》卷318
    成化元年七月辛未老弱转死,丁壮流移,南阳、荆、襄流民10余万。《明宪宗实录》卷19
    成化四年正月甲申四方流民,屯聚荆、襄者已二、三十万。《明宪宗实录》卷50
    成化四年三月庚辰陕西平凉、延安、庆阳诸府人户,逃移外郡者“十有七八”。《明宪宗实录》卷52
    成化四年四月乙卯河南、荆、襄附籍流民已有6300余户,未附籍犹不知数。《明宪宗实录》卷53
    四年十二月丁酉荆、襄、安、沔之间,流民不下百万。《明宪宗实录》卷61
    成化六年四月壬左戌四方流民汇聚汉中者,不下数万。《明宪宗实录》卷78
    成化六年十一月荆襄流民再次起义。时值大饥食,流民入山者90万人。《明通监》卷31
    成化七年七月甲午荆、襄山中流民、无虑百万,陆续出山复业者938000余人。无籍核查,四散奔走出山者又莫知其数(19)《明宪宗实录》卷93
    成化十二年十二月己丑抚治荆襄都御史原杰奏曰:流民之数凡113317户,4384644口,俱山东、山西、陕西、江西、四川、河南、湘广及南北直隶府、卫军民等籍。《明宪宗实录》卷160
    成化二十年九月己酉山西平阳一府逃移者达58700余户。《明宪宗实录》卷256
    弘治二年七月癸亥流民在湖广郧、襄、荆三府已成家业附籍者57824人,未成家业、愿回原籍者13546人。《明教宗实录》卷28
    正德元年三月辛丑清查过荆、襄、南阳、汉中等处流民235600余户,7396余人。《明武宗实录》卷11
    正德元年十月戊申续清查出荆、襄、郧阳、南阳、汉中、西安、商洛等府、州、县流民合计118971户,愿附籍者92370户。《明武宗实录》卷18
    正德十四年五月己亥流民之患,不独山东为然。山西、陕西、河南、湖广,亦皆如是。《明武宗实录》卷174
    由于农民大量逃亡所引起的荒芜田地、究竟有多少,因史无明文,不敢妄猜。然以逃亡人数之多,时间之长,地区之广,而又有不少人“累岁招抚不还”,则不难想象其后果之严重。为全国首富之区的江南苏州、松江二府,永乐四年九月得到朝廷救济的复业流民凡12万户,按户五口计,为60万人。没有得到救济和尚未复业者,又不知有多少。苏州府太仓城,洪武二十四年黄册原额67里,8986户。至宣德七年只剩下10里,738户。四十一年间户口逃绝十分之九。苏、松尚且如此,其他地方就可想而知了。据官方统计,洪武二十六年(1393年),全国田土8577623余顷,1065余万户,6054余万口。从洪熙元年(1425年)起,全国田土一直只有400余成顷,990余万户,5000余万口。短短几十年,田土减少400余万顷,户减近百万,口减千余万。除册文讹误、豪强欺隐之外,农民逃亡,“田地荒芜”以及“流徙死亡”,应该说是一个重要原因。
    反观明初移民,数以晋南为多,其次为晋东南、晋中数县。就人口而言,据《山西通志》记载,列表如下:


  
        地区
年度
  
 
山西省
平阳府
泽州
潞州
辽州
汾州
沁州
洪武24年
652408
208211
66846
166147
11581
25987
15671
洪武24年
4873946
1847790
474937
1113024
62418
244110
138607
永乐10年
586202
198176
65941
134012
9743
26368
16867
永乐10年
4074563
1644285
383710
736179
50217
245397
94263
    另据《平阳府志·户口》记载:
    汉代河东郡二十三万六千八百九十六户,九十六万二千九百一十二口人。
    唐代平阳郡六万四千八百三十六户,四十二万九千二百二十口人。
    宋代一十三万六千九百三十六户。人口无记载。
    明代洪武年二十万八千二百一十一户,一百八十四万七千七百九十口人。
    永乐年一十九万八千二百一十一户,一百六十四万四千二百八十五口人。
    弘治年二十二万一千二百四十四户,一百九十八万七千四百四十九口人。
    以上两组户口数字资料可以佐证,移民最多的是平阳府
    据记载;洪武二十四年(1391),洪洞县有11900户,92872口;永乐十年,有11592户,87775口;成化八年(1472),有11448户,98240口。由此看出洪洞县81年间才减少5368口人。
    明代的户籍制度极其严格,也是收取苛捐杂税的重要依据。
    洪武元年(1368)立即命中书省议役法。以每田一顷,出丁夫一人;不及顷者,以别田补足,名曰“均工夫”。
    洪武二年(1369)下诏:“凡军、民、医、匠、阴阳诸色人户,许以原报抄籍为定,不得妄行变乱。违者治罪。”
    洪武三年(1370),进一步派遣一部分军人与行政官员,分赴各地核实民户,统计人口。这也是明朝历史上第一次比较全面的人口大普查。户部奉命在普查的基础上制订户籍、户帖。籍保存于户部,帖则由民自己保管。
    洪武十四年,〈明史·食货志〉第一卷笺证“以赋役不均,命户部编赋役黄册”。并以该年为全国第一次大造之年,以后每十年编造一次。其内容、编造方式、管理程序是这样的:第一,在乡村以一百十户为一里,推丁、粮多者十户为里长。其余一百户分为十甲,每甲十人(户)。每年役使里长一人、甲首一人,负责一里一甲之事。里长、甲首轮流担任,其先后次序以丁、粮多寡为定。每十年为一周,叫做“排年”。 第二,在城镇同时实行这种管理体制,只是建制单位名称不同。乡村叫“里”,城中称“坊”,城乡结合部为“厢”。坊、厢的钱粮差役,以及其他公共事务,由坊长、厢长督责,差役由坊、厢内的居民按丁轮充。1391年, 再次编制黄册, 又重定黄册格式和编制程序:有司先将一户定式誊刻印板, 给与坊长、厢长、里长,并各甲首, 令人户自将本户人丁事产依式开写, 付该管甲首。甲首将本户并十户造到文册, 送各该坊、厢、里、长。坊、厢、里长各将甲首所造文册攒造一处, 送赴本县。依靠甲里组织登记好并上报县以后, 还要逐级上报,直到户部, 并进行详细的审查、查验,其州县将各里六册类总, 填阅完备, 仍依定式将各里人丁事产攒造一处,另造类册一本, 于内分豁各乡、都人丁事产总数, 正官、首领官吏躬亲磨算, 查对相同, 于各里并本州县总册后,书名, 画字, 用印, 解赴本府。其提调正官、首领官吏于各州县造到文册, 躬亲检阅, 磨算相同, 本府依定式另造总册一本, 于内分豁各州县人丁事产总数, 并州县造到各项册后, 一本开写年月, 书名, 画字, 用印。直隶府州,本府委官一员, 率各州县提调造册官吏。其布政司所辖府州, 仍申解布政司。本司官吏躬亲检阅。磨算相同, 依式类造总册一本, 于内分豁各府州人丁事产总数, 于各府州造到总册后, 填写年月, 书名画字用印, 委官一员, 率各府州县官吏亲赍, 具限年终进呈。􀀁然以一百一十户为一里, 以此作为提供赋役的基本单位,则为全国皆然的。黄册的编制, 亦以里为最小单位。每里各造册两份, 一份上缴州县, 一份存留本里以供考查。里册例须分别开列各花户的人丁、事产的细数。州、县汇集诸里所造之册, 另造总册一式两份: 以一份解送于府, 另一份则连同各里所造之册存留于本地。总册中只载各乡、都人丁事产总数, 不必备开花户撒数。府复据各州县所造之册, 如法编造全府总册两份, 以其一份申解布政司, 司又据各府造册, 编成全省总册二份, 以一份进呈户部。可见, 从造册的单位考察, 进程户部者一本, 存留于布政使司、府、县者各一本总共四本, 说明明代户口登记的程序是比较严密的。当时的酷刑很是厉害,私自到百里外就要棍打80以下。其他株连九族的事也是常见。一人犯罪连累无辜的也是屡见不鲜。明洪武二年(1369)改设大内亲军都督府,十五年(1382)设锦衣卫,作为皇帝侍卫的军事机构。朱元璋为加强中央集权统治,特令其掌管刑狱,赋予巡察缉捕之权,从事侦察、逮捕、审问活动。明成祖于永乐十八年(1420年)设立东缉事厂(简称东厂),由亲信宦官担任首领。东厂是世界历史上最早设立的国家特务情报机关。文字入狱牵连的人人自危。对族谱的传承或多或少有很大的影响。
    洪洞县元大德七年(1303)年9月17日,发生8级大地震,史称河东地震。这次地震是我国历史上第一个有详细记录的地震。由于洪洞人口稠密,农业和文化发达,因此,地震造成的破坏和伤亡极其严重。
    《临汾县志》也记载:“死者二十余万人,祸甚惨毒”。当时地震灾区人口总共40余万,地震的死亡人数达到人口总数的50%。地震后,元成宗铁穆耳发钞9.6万锭,派遣使者前去救济,减免公差和税务,开放山场河湖,任民采捕,以渡灾年。震后数年余震不止,水渠震坏,三年后,粮食颗粒无收,人民流离失所,饥寒交迫。七十年后的明朝政府开始有组织有计划的移民。
    另根据《明史》、《明实录》等史书记载,明初洪武年间先后从山西移民10次,永乐年间移民8次,共计移民18次。
    1.一三七三年。“(洪武)六年,徙山西真定民屯凤阳。”(《明史·食货志》)
    2.一三七六年。“(洪武)九年十一月,迁山西及真定民无产者于凤阳屯田,遣赍冬衣给之。”(《明太祖实录)卷一一0)“(洪武)九年十一月,迁山西及真定民无产者田凤阳。”(《明史·太祖本纪》)
    3.一三八○年。“(洪武)十三年五月,山西民为军者二万四千余户,悉还为民。”(《明太祖实录》卷一三一)
    4.一三八八年。“(洪武)二十一年八月,徙山西泽、潞二州民之无田者,往彰德、真定、临清、归德、太康等闲旷之地。”(《明太祖实录》卷一九三)“(洪武)二十一年八月,徙泽、潞民无业者垦河南、北田,赐钞备家具,复三年。”(《明史·太祖本纪》)
    5.一三八九年。“(洪武)二十二年九月,后军都督朱荣奏:‘山西贫民徙居大名、广平、东昌三府者,凡给田二万六千七十二顷。”(《明太祖实录》卷一九三)
    6.一三八九年。“(洪武)二十二年九月,山西沁州民张从整等一百一十六户告愿应募屯田,户部以闻,命赏从整等钞锭,送后都督佥事徐礼分田给之。”(《明太祖实录》卷一九七)
    7.一三九二年。“(洪武)二十五年八月,冯胜、傅友德帅开国公常升等分行山西,籍民为军,屯田于大同、东胜、立十六卫。”(《明史·太祖本纪》)“(洪武)二十五年八月,冯胜、傅友德等在大同等地屯田。计平阳选民丁九卫,太原、辽、沁、汾,选民丁七卫。……每卫五千六百人。”(《明太祖实录》卷二二三)
    8.一三九二年。“(洪武)二十五年十二月,后军都督府佥事李恪、徐礼还京。先是命恪等往谕山西民愿迁居彰德者听。至是还报,彰德、卫辉、广平、大名、东昌、开封、怀庆等七府徙居者凡五百九十八户。”(《明太祖实录》卷二二三)
    9.一三九五年。“(洪武)二十八年正月,山西马步官军二万六千六百人往塞北筑城屯田。”(《明太祖实录》卷二三六)
    10.一四○二年。“(洪武)三十五年九月,徙山西民无田者实北平,赐之钞,复五年。”(《明史·成祖本纪》)“(洪武)三十五年九月,户部遣官核实太原、平阳二府,泽、潞、辽、汾、沁五州,丁多田少及无田之家,分其丁口以实北平各府州县。”(《明太宗实录》卷十二下)
    11.一四○三年。“(永乐)元年八月,定罪囚于北京为民种田例。其余有罪俱免,免杖编成里甲,并妻、子发北京、永平等府州县为民种田。礼部议奏:山东、山西、陕西、河南四布政司就本布政司编成里甲……上悉从之。”(《明太宗实录》卷二十一)
    12.一四○四年。“(永乐)二年九月,徙山西民万户实北平。”(《明史·成祖本纪》)“(永乐)二年九月,徙山西太原、平阳、泽、潞、辽、汾、沁民万户实北平。”(《明太宗实录》卷三十一)
    13.一四○五年。“(永乐)三年九月,徙山西民万户实北平。”(《明史·成祖本纪》)“(永乐)三年九月,徙山西太原、平阳、泽、潞、辽、汾、沁民万户实北平。”(《明太宗实录》卷四十六)
    14.一四○六年。“(永乐)四年正月,湖广、山西、山东等郡县吏李懋等二百十四人雷愿为民北京。命户部给道里费遣之。”(《明太宗实录》卷五十)
    15.一四○七年。“(永乐)五年五月,命户部从山西之平阳、泽、潞,山东之登、莱等府州五千户隶上林苑监,牧养栽种。户给道里费一百锭,口粮五斗。”(《明太宗实录》卷五十九)
    16.一四一四年。“(永乐)十二年三月,上以其(隆庆)当要冲,而土宜稼樯,改为隆庆州……而以有罪当迁谪者实之。”(《明太宗实录》卷一四九)
    17.一四一六年。“(永乐)十四年十一月,徙山东、山西、湖广流民于保安州,赐复三年。”(《明史-成祖本纪》)“永乐十四年十一月,徙山东、山西、湖广流民二千三百余户于保安州,免赋役三年。”(《明太宗实录》卷一0三)
    18.一四一七年。“(永乐)十五年五月,山西平阳、大同、蔚州、广灵等府州申外山等诣阙上雷‘乞分丁于北京、广平、清河、正定、冀州等宽闲之处,占籍为民,拨田耕种,依例输税,庶不失所’,从之。仍免田租一年。”(《明太宗实录》卷一O六)。
    《明史》、《明实录》。相对来说,互补性很强。假如《明实录》有避嫌就轻掩盖强制迁民的种种劣行,诸如、官府强迫或欺骗迁民的传说,脚趾甲复形、背手、解手的传说。《明史》是清初开始花了六十年的时间里编撰而成的。为了贿赂民心,颠覆前者,肯定会抨击揭露。丑化别人就等于美化自己,也是政治幕后黑手惯用的伎俩。
    《明史》、《明实录》都未提“大槐树”。《洪洞县志》最早出现是在明万历年间。也对距离其二百多年前的移民“大槐树”只字未提。倒是民国六年(1917)的《洪洞县志》第一次记录提到有关“大槐树”的存在。毕竟外地传言议论纷纷,《洪洞县志》也顺应潮流趋势,顺理成章的虚构了框架舞台。让每个虔诚的寻根人尽情舒展发挥。
    “顺治《洪洞县续志》、康熙《洪洞县续志》都没有任何记载大槐树、老鸹窝以及洪洞移民的资料。
    “广济寺,在城北永安里,唐贞观二年建,节年被汾水侵塌,今改徙贾村北,官路西,寺名仍旧”。
    雍正《洪洞县志》记载广济寺条与万历志基本相同,唯后加一句小字:“即今北桥寺旧址。”说明广济寺至迟已在晚明以前迁到另外一个地方。
    关于“大槐树”的故事大致意思相同:一:“广济寺寺院规模宏大,殿宇巍峨,僧众济济,香客不绝。但凡自愿迁籍的农民可到广济寺内办理手续,凡不愿迁籍者可到寺左侧的大槐树下等候裁定。此言一经传开,应迁农户多数挤至大槐树下。结果,凡到树下的农户,全部被迁徙。据说,当时大槐树上有个鸦巢,被迁农民望着鸦巢,触景生情,纷纷说:老鸦尚有个窝,咱到啥时才有安居之日啊!”二:“问我的祖先在何处,山西洪桐大槐树。祖先的故居叫什么,大槐树下老鸹窝”。这首脍炙人口妇孺皆知的民谣,渐渐的被封神膜拜。有的忌讳老鸹窝就嫌乌鸦不吉利,改叫喜鹊窝。把喜鹊窝当成祖居地。更有甚者,费心解读老鸹与老鹳的区别。还如人民网:“老鹳登枝,如同大槐树下“老鹳窝”的民谣所描述的情景,再现了当时移民依依不舍离别故土的情结。在一年一度的“大槐树寻根祭祖节”到来之际,老鹳鸟600年后的再度出现成为继每年“思乡鸟”回归后的又一奇观。”有这样的推波助澜,以讹传讹。美化“大槐树”都变成神话“大槐树”了。
    号称几百万人的大移民,不都会把自己家乡名字忘掉吧,迁出的和寻根的比例失衡都认同一个地方本身就是有问题。我镇司姓族谱就记载迁民来自山西平阳府洪洞县扶风里(乡称“里”)老官屋野櫵卧,这个就很清晰。和老鸹窝不能混为一谈。我的理解是,这民谣不是一人在吟唱,更像是两个人一问一答的对唱。朱元璋小时候当过和尚最忌讳别人揭他短,据说有人写了“殊’字,而招来杀身大祸。朱元璋认为分开就成“歹”“朱”。寓意骂他不是好东西。移民敢怒不敢言,老鸹窝应该在树上啊!大槐树下只有广济寺,里面有和尚就指桑骂槐诅咒嘲笑朱元璋。把他比作乌鸦人人厌恶。这只是我戏说。广济寺当时存不存在还是一回事。唐朝原址被毁,重建另选新址。就今天看到的二代、三代“大槐树”也和原来没关系。话说回来,即使存在,广济寺本是佛门圣地,理应在个偏远清净之地,在大路边上又不是开超市,要人气。
    移民经过几代人的努力,移民中渐渐出现了地主、富农,家道殷实又重视教育的人家开始出现有文化的后代,有的甚至考取了功名,成为官宦之家。
    从洪武年开始,大明王朝致力于中原正统(即儒家礼仪)的恢复与重建。这种努力通过地方士绅的言传身教,很快为普通大众所仿效,其中修家谱、立祠堂尤为底层百姓所热衷。
    按旧制,庶民之家不许建家庙,祭祀祖先也仅限祖父母、父母两代(洪武十七年改为曾、祖、弥三代)。但宋代以来,士大夫私立家庙、私修家谱的现象越来越普遍。嘉靖十五年(1536年),礼部尚书夏言奏请天下臣工皆可立家庙,获准。从此,平民百姓也开始修家谱、立祠堂。
    此时距明初大移民已有一个多世纪,最初的移民祖先大多没有文化,几代之后,人们连祖先的名讳、故乡何处都搞不清楚了。可修家谱又必须追溯祖先姓名、故里和代际传承,于是移民后裔,甚至当地居民纷纷利用早已模糊不清的移民传说,道听途说,为自己的祖先创造一段冠冕堂皇,又经不起推敲的历史。
    都说炎黄陵前祭祖,“大槐树”前寻根。我想这个根一定要延伸。不能一叶遮目不见泰山。即使炎黄二帝也仅仅指汉族膜拜。现在笼统的说法都是炎黄子孙。少数民族就不乐意。聂氏宗亲也有好多少数民族的。比如我在网上认识的一位湖南永州江华瑶族自治县的宗亲就是瑶族,班行:代、吉、生。其余渊源不详。他也郁闷的是寻亲无迹可觅。遥远的历史我们可以推测假想,眼前的变故怎么也让人费解。再如,我现在的同事,湖南怀化沅陵人,向姓,祖辈皆是汉族,他和好多同龄人都改了苗族。究其原因就是为了上学加分、生育宽泛、政策补贴。有些事还真的说不清!有些事说的清楚还非要往糊涂里去办!
    “大槐树”每年都有来自四面八方的游客前来寻根参观。游客络绎不绝,有的赋诗题词,抒发饮水思源之幽情,有的仰望古槐,盘桓眷恋,久久不肯离去。我想起宋代文豪苏东坡,苏轼在黄州时所作两首赤壁诗篇。
    《赤壁赋》和《念奴娇·赤壁怀古 》
    “大江东去,浪淘尽,千古风流人物。
       故垒西边,人道是,三国周郎赤壁。
       乱石穿空,惊涛拍岸,卷起千堆雪。
       江山如画,一时多少豪杰。
       遥想公谨当年,小乔初嫁了,雄姿英发。
       羽扇纶巾,谈笑间、樯橹灰飞烟灭。
       故国神游,多情应笑我,早生华发。
       人生如梦,一尊还酹江月。
    自南北朝以来,赤壁古战场到底在哪里一直存在争议。汉阳、汉川、黄冈、武昌、嘉鱼、蒲圻六个赤壁说。其中蒲圻是论证比较靠谱的地方。显然苏轼怀古一次次跑错了地方。但并不妨碍真挚情怀流露,豪情激荡,气势雄壮的感情抒发。这仅是苏轼的个人行为,就像我们平时出行搭错车,饭店进错屋一样。但认祖归宗这事就不同,必须慎之又慎!马虎不得!祖先的渊源一定要用怀疑的眼光去考证,不管祖先的身份富贵还是清贫。我们寻找着同宗,或许同宗也在寻找我们。如果乱改渊源,遇同宗而不敢相认,弄巧成拙,岂不扼腕长叹。牵强附会撰改渊源,也让后人贻笑大方。写此短文,本意理清脉络,追本溯源。奈自己见识肤浅,论证难免极端偏见,望心怀大度者见谅!
    临近清明节。追终慎远,缅怀先人,遥寄哀思,让我们更好延续传统美德,继承正直秉性,齐心协力,振兴聂族!

               聂胡同村   聂训斌
QQ:437600168
2012.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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